发布时间: | 2017年09月19日 11:02 | 发布人: | 阅读次数: |
事项名称 | 孤儿养育津贴发放 |
办事程序 | 受 理: 审 查: 审 批: 办 结: |
申报材料 | 1.此项工作主要由县(市、区)民政部门负责落实; |
审批条件 | 无 |
法律依据 | 1. 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0〕54号) 2.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宁政办发〔2011〕181号) 3.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区孤儿养育津贴制度的通知》(宁政发〔2011〕143号) |
承诺时限 | 无 |
收费说明 | 不收费 |
收费依据 | 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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