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 | 2017年10月15日 21:35 | 发布人: | 阅读次数: |
事项名称 | 升放气球单位资质审批 |
办事程序 | 1、申请人向市气象局申请,填写《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书》; 2、气象局法规科初审,符合条件的受理; 3、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复查审核,主管局长签发; |
申报材料 | 1、《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书》(一式两份,加盖申请单位公章); 2、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 3、本年度的消防合格证明; 4、从业人员登记表及资格证原件、复印件; 5、施放气球的设备和器材清单; 6、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。 |
审批条件 | 无 |
法律依据 | 1、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第三百七十六项(国务院第412号令) 2、《宁夏气象条例》第18条 3、中国气象局《施放气球管理办法》 |
承诺时限 | 10个工作日 |
收费说明 | 不收费 |
收费依据 | 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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